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課程回顧─成長時間 回顧首頁
教養諮詢時間 2002月年4月12日
一個兩歲半性急、好動的小男孩,媽媽憂心忡忡地說親友來家裡玩,孩子會說:「你回去。」「你趕快走。」因為親友實在太常來,也常一聊就聊很久。媽媽又說,有時候和親友到餐廳聚餐,孩子坐不了那麼久,即使媽媽準備了玩具,想盡了玩法,或帶他出去溜溜,孩子還是會吵著要離開,聚餐的親友們就數落媽媽太寵孩子。

媽媽懷疑孩子是不是過動兒,帶著孩子去心智科診斷,不是。媽媽就更懷疑自己是不是真的沒有做到教養的責任,雖然她尊重孩子畢竟是個孩子,可是自責還是存在。

客人來訪是孩子可以學習待人接物的好機會,媽媽可以事先告訴孩子將有客人來,並且告訴他客人來訪的目的是什麼,是談事情、走親戚,還是來看孩子的,媽媽也可以和孩子一起準備招待客人的點心,或計畫可以和客人一起做的事情。

雖然媽媽應該在孩子下逐客令的時候,把孩子拉到一旁告訴他那樣會讓客人感到不好意思,但是當孩子抗議家裡的客人太常來、佔據媽媽太多時間的時候,媽媽真的可以告訴客人:「對不起,我得陪孩子去了。」或建議客人:「我們跟我兒子玩…,好不好?」如果客人不能諒解,我想媽媽也就不必太在意了,畢竟維護孩子的權利,媽媽是第一人選,也是最後的防線。

至於餐廳、飯館,在那些本來就不是設計給孩子用餐的地方,硬要孩子接受一、二小時的用餐時間,而且還不能下桌,的確是很不合理的要求,因為孩子的持續力本來就沒有成人來得久。當然,就像客人來訪一樣,媽媽可以事先告訴孩子將要到哪裡用餐、有些什麼他喜歡吃的東西、將要和什麼人一起去、要待多久、需要遵守哪些規矩等等。媽媽可以和他約法三章,讓他知道他只須待多久就好。

孩子畢竟還是孩子,當他已經盡了最大的能耐陪成人們用餐,媽媽可以讚美他,然後就遵守諾言,帶他離開吧!如果孩子真的想回家,有何不可?為什麼成人想回家就可以,小孩就不行?一同聚餐的親友們應該體諒媽媽的難處,實在不是媽媽不願意,而是媽媽還有另一個比陪同親友進餐更重要的事情──以身作則教養孩子成為一個懂得尊重他人的人。

看著這個兩歲半的小男孩主動和遇見的生人交談,看來是個喜歡與人互動的孩子,他也能在媽媽說:「不搶別人的玩具。」時,不再堅持,並告訴對方也告訴自己:「等你玩完,換我玩。」我們還能忍心要求他更多嗎?


這個孩子的媽媽是個全職媽媽,她知道自己孩子的好動和心急,因此亦步亦趨地陪著孩子,不但滿足孩子的活動力,同時也保護著別人的孩子,使別人的孩子不至於因為自己孩子的心急而受到委屈。這個懂得自我反省的媽媽是值得我們喝采的!


而我們呢?除了應該尊重孩子的權利之外,我們也應該幫助媽媽們完成她們對孩子的責任,因為這些媽媽除了是我們的朋友、姑嫂、媳婦、姊妹、女兒之外,更重要的是──她是孩子的完全保護人。

文/ 黃又青